根据以上搜索结果,与「证件 / 承诺制」相关的核心信息如下:
1. 政策文件名称与时间
- 2016 年 9 月 20 日,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《关于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生育证明查验程序的通知》。
- 同一日,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该通知的「解读」。
2. 政策变化前后的对比
- 旧规(依据原卫生部 2003 年《卫科教发〔2003〕176 号》):做试管婴儿必须查验三样东西的原件——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的生育证明(即俗称的「准生证」),并保留复印件备案。
- 新规(2016 年通知):医疗机构不再查验生育证明,只需提供夫妇双方的身份证、结婚证,并签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书即可。
3. 承诺书包含的内容(以媒体披露的武汉数家医院版本为例)
- 声明双方为合法夫妻;
- 此次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;
- 不属于「需经审批再生育一胎」的情形;
- 若承诺内容不实导致不符合政策的生育,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4. 政策出台的背景
-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,生育两个以内(含两个)孩子已不再需要审批,改行登记服务制度,因此国家卫计委认为「查验生育证明」这一前置环节可以取消。
5. 政策影响范围(官方表述)
- 国家卫计委在解读中称,此举每年将使近百万对不孕不育夫妇受益。
6. 与本主题相关的关键概念
- “承诺制”:医疗机构不再实质审查计划生育证明的真实性,由患者本人书面承诺并自担法律后果。
- 「法律责任下放」:取消机构查验生育证明的环节后,对承诺真实性的核实责任实质上由机构转移到了患者一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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